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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稳态工况法)

地方标准-天津 强制性 现行

地方标准《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稳态工况法)》由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南开大学

主要起草人 毛洪钧吴琳张启钧荆博宇徐海栋刘学浩陈浩滕杰强万福闫佳周萌冯程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5-06-29
  • 执行于2015-07-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12/ 589-2015
发布日期
2015-06-29
实施日期
2015-07-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Z64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40.50
归口单位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主管部门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48879-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4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稳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测量方法和测量结果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汽油、单一燃料和两用燃料的在用轻型汽车,但不适用于全时四轮驱动的汽车。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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