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锅炉修理单位技术条件》由安徽省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主要起草单位: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淮南市广安电力设备检修有限公司 、淮南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黄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安徽省方圆特种设 。
主要起草人 许迪 、尚兆武 、马淞 、张晓合 、王钢 、王烈高 、荀浩 、忻忠 、许久胜 。
备案号:47449-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11号 。
本标准规定了从事锅炉修理单位的技术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式锅炉受压元(部)件及锅炉范围内管道的修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