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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现状评价导则

地方标准-江苏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现状评价导则》由江苏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安全生产协会安全中介机构专业委员会江苏安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江苏省兴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江苏天工大成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江苏中信安全环境科技

主要起草人 王锡涛岑倪华朱桂明单国勋吴义德傅先元高峰高岳毅王跃王辉顾文海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7-05-05
  • 执行于2017-06-05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2/T 3252-2017
发布日期
2017-05-05
实施日期
2017-06-05
中国标准分类号
A09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100
归口单位
江苏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54473-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6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现状评价的评价项目人员组成、评价准备、评价要素及内容、评价单元划分、评价方法选用和评价报告编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储存经营危险品化学品单位的安全现状评价。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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