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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管理服务要求 第2部分: 环保与安全

地方标准-广东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展览管理服务要求 第2部分: 环保与安全》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

主要起草人 周文王磊詹炜翁思妹徐荟宛霞陈薪颖谈晖周晞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0-10-22
  • 执行于2010-11-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T 819.2-2010
发布日期
2010-10-22
实施日期
2010-1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12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80
归口单位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备案信息

备案号:30694-2011。

备案公告: 2011年第7号

4适用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展览管理服务环保与安全相关的总体要求、环境保护与环境卫生、安全保卫与安全防范、消防安全管理、应急处理要求的管理服务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利用展馆举办各类展览的环保与安全的管理服务。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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