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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能源及水计量管理要求

地方标准-云南 强制性 现行

地方标准《公共机构能源及水计量管理要求》由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云南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主要起草人 陈世荣杨红本陈丹晖苏红杨波何金明李军利杨志嘉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4-09-30
  • 执行于2014-01-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53/ 522-2013
发布日期
2014-09-30
实施日期
2014-0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F01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010
归口单位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备案信息

备案号:43202-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8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云南省公共机构能源及水计量管理的基本要求,给出了公共机构能源及水计量状况评价的内容和改进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云南省各级公共机构能源及水计量的管理和实施、能源及水计量状况评价,也适用于公共机构的能源统计、用水绩效评价、节能评估、能源审计、节能量审核等目的。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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