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危险化学品的气瓶标识用电子标签应用管理规范 第3部分:读写器要求》由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 、沈阳三阳电子标签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王德海 、陈东初 、赵云志 、丁琳 、薛志文 、段伟 、姜宏 。
备案号:35626-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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