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家庭母婴护理服务规范》由山西省商务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山西省家政服务协会 。
主要起草人 武永刚 、李金泉 、张失迷 、梁仝云 。
备案号:44469-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2号 。
本标准规定了家庭母婴护理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服务机构要求、服务人员要求、服务流程、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评价与改进及服务纠纷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内的家庭母婴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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