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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园区服务规范

地方标准-上海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产业园区服务规范》,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开发区协会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地产闵虹(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

主要起草人 :刘家平赵海姚向东范林根李晋昭邓桂莲彭立方菁菁王诚丁明年骆山鹰杜玉梅李永杰文雪俞辰魏晗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5-07-29
  • 执行于2015-11-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1/T 920-2015
发布日期
2015-07-29
实施日期
2015-1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10/19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80
主管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备案信息

备案号:48794-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4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产业园区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条件、服务内容要求和投诉处理与改进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上海市注册的国家级和市级产业园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综合保税区、自由贸易区)和产业基地等,区县、乡镇设立的城镇工业地块和其他相关产业园区可参照执行。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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