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非金属罐体定期检验规程》由安徽省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 。
主要起草人 朱小勇 、刘长仙 、高万东 、苏本金 、齐志涛 。
备案号:35686-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1号 。
本规程规定了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非金属罐体(以下简称罐体)定期检验的一般要求、检验项目、结论及报告。 本规程适用于装运介质为液体危险货物,工作压力小于 0.1 MPa,罐体材料为聚乙烯塑料、聚氯乙烯塑料、聚丙烯塑料、玻璃纤维增强塑料,且与定型汽车底盘或半挂车车架为永久性连接的非金属罐体的定期检验。 本规程不适用于真空绝热结构的罐体、有特殊要求的军事装备用罐体、容积大于 20 m3 的罐体,以及装运易燃、易爆和毒性程度为极度或高度危害类介质的罐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