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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机动车鉴定及价值评估

地方标准-四川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事故机动车鉴定及价值评估》由四川省司法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司法鉴定协会四川中典司法鉴定所

主要起草人 罗广渝李山桥刘小穗樊鸿刘宽林刘沛奎曾红彬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5-07-08
  • 执行于2015-08-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51/T 1988-2015
发布日期
2015-07-08
实施日期
2015-08-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R81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220.20
归口单位
四川省司法厅
主管部门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46547-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8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事故机动车鉴定及价值评估的术语和定义、鉴定评估程序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事故机动车的鉴定及价值评估。鉴定方法主要针对乘用车,其他载客汽车、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等事故机动车的鉴定及价值评估参照执行。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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