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压水堆核电厂用碳钢和低合金钢 第9部分:2、3级无缝钢管》由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王晰 、袁炜 、路晓晖 。
备案号:59669-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9号 。
本部分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2、3级20碳钢无缝钢管的制造、检验和验收等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用公称外径不大于711 mm且公称壁厚不大于60 mm的2、3级碳钢无缝钢管。 本部分不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中主给水流量控制系统、辅助给水系统、汽轮机旁路系统以及主蒸汽系统用无缝钢管。 本部分不适用于热交换器用传热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