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道客巴巴

卫生检疫人员的自我防护规范 第3部分:核辐射

行业标准-SN 出入境检验检疫 推荐性 现行

行业标准《卫生检疫人员的自我防护规范 第3部分:核辐射》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等

主要起草人 顾大勇马爱敏等

目录

关注我们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