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职业接触可溶性铬盐的生物限值》由卫生部职业病诊断标准专业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卫生部。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山东省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主要起草人 贾光 、张济等 。
备案号:19533-2007。
备案公告: 2007年第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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