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配饰商品术语》由商务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商务部。
主要起草单位 商业科技质量中心 、深圳市欧宝丽珠宝有限公司 、福建金苑服饰有限公司 、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新光饰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天街集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尚卫东 、陶新姚 、赵庆 、韩伟民 、洪少培 、叶立锋 、倪莉 、蒋海 、杨鹏 。
备案号:58113-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5号 。
本标准适用于佩饰商品零售业和批发业;适用于实体交易和虚拟交易。 本标准不适用于地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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