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道客巴巴

短波语音通信地面系统通用规范 第1部分:技术要求

行业标准-MH 民用航空 推荐性 现行

行业标准《短波语音通信地面系统通用规范 第1部分:技术要求》由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中国民用航空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

主要起草人 卜恩书蔡晶李晓翼等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5-08-01
  • 执行于2015-04-08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MH/T 4002.1-2015
发布日期
2015-04-08
实施日期
2015-08-01
全部代替标准
MH/T 4002.1-1995
中国标准分类号
V 54
国际标准分类号
33.060.01
归口单位
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
主管部门
中国民用航空局
行业分类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52657-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1号

4适用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民用航空短波语音通信地面系统的规划、设计、制造、检验和更新。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关注我们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