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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膏功效评价 第1部分:总则

行业标准-WS 卫生 推荐性 现行

行业标准《牙膏功效评价 第1部分:总则》由中华口腔医学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卫生部。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学院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等

主要起草人 胡德渝曹采方等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0-12-03
  • 执行于2010-12-03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WS/T 326.1-2010
发布日期
2010-12-03
实施日期
2010-12-03
中国标准分类号
P05
归口单位
中华口腔医学会
主管部门
卫生部
行业分类

3备案信息

备案号:30381-2011。

备案公告: 2011年第1号

4起草单位

5起草人

6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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