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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超声雾化器

行业标准-YY 医药 强制性 现行

行业标准《医用超声雾化器》由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超声设备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北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主要起草人 蒋时霖王志俭等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4-10-01
  • 执行于2013-10-2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YY 0109-2013
发布日期
2013-10-21
实施日期
2014-10-01
全部代替标准
YY 0109-2003
中国标准分类号
C41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40.60
归口单位
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超声设备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行业分类

3备案信息

备案号:41940-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12号

4起草单位

5起草人

6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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