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仿真警车警示装置》由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主要起草单位 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南京赛康交通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刘干 、张镇龙 、陈德松 、李友庆 、林祥兴 、李福涛 、施冠军 、任明星 。
备案号:54201-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5号 。
本标准适用于仿照制式公安警车尾部式样制作的用于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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