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核电厂取排水隧洞结构设计规范》由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靳金平 、王宝树 、张超琦 、王晓东 、王芳 、李原 。
备案号:54731-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6号 。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取排水隧洞的结构设计、施工监测和运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开挖方式、钻爆法及盾构法为主要施工手段的钢筋混凝土取排水隧洞结构设计,核电厂中类似隧洞、暗涵和沟道等的结构设计也可参照执行。但不适用于直埋预制混凝土管及岩、土体中有钢板衬砌的取排水隧洞结构设计,也不适用于取排水隧洞成孔过程中的一次支护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