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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车辆动态管理装置 第2部分:消防车辆动态管理中心收发装置

行业标准-GA 公共安全 强制性 现行

行业标准《消防车辆动态管理装置 第2部分:消防车辆动态管理中心收发装置》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沈阳消防技术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 张春华马青波等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05-10-01
  • 执行于2005-06-23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GA 545.2-2005
发布日期
2005-06-23
实施日期
2005-10-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C81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220.10
归口单位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公安部
行业分类

3备案信息

备案号:17053-2006。

备案公告: 2006年第2号 。

4起草单位

5起草人

6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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