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道客巴巴

高强度聚焦超声(HIFU)治疗系统

行业标准-YY 医药 强制性 现行

行业标准《高强度聚焦超声(HIFU)治疗系统》由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武汉医用超声波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科学院武汉物理与数学研究所等

主要起草人 忙安石张德俊等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06-12-01
  • 执行于2005-12-17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YY 0592-2005
发布日期
2005-12-17
实施日期
2006-1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C41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40.50
归口单位
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3备案信息

备案号:17031-2006。

备案公告: 2006年第2号 。

4起草单位

5起草人

6相近标准(计划)

关注我们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