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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

行业标准-JR 金融 推荐性 现行

行业标准《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证监会监管部中国证监会信息中心等

主要起草人 洪磊杨淑琴等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2-05-17
  • 执行于2012-05-17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JR/T 0017-2012
发布日期
2012-05-17
实施日期
2012-05-17
全部代替标准
JR/T 0017-2004
中国标准分类号
A11
归口单位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业分类

3备案信息

备案号:36902-2012。

备案公告: 2012年第8号

4起草单位

5起草人

6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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