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mp controlgear—Part 2-1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d.c. or a.c. supplied electronic ballasts for discharge lamps(excluding fluorescent)
国家标准计划《灯控制装置 第2-12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直流或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源光亚明电器有限公司 、佛山市华全电气照明有限公司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亚茂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电光源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林兴 、郭立信 、柯柏权 、聂李迅 、陈晖 、郑燕峰 、赵秀荣 。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1347-2-12:2010。
采标中文名称:灯控制装置 第2-12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直流或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