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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控制装置 第2-12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直流或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Lamp controlgear—Part 2-1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d.c. or a.c. supplied electronic ballasts for discharge lamps(excluding fluorescent)

国家标准计划 修订 强制性

国家标准计划《灯控制装置 第2-12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直流或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源光亚明电器有限公司佛山市华全电气照明有限公司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亚茂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光源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 林兴郭立信柯柏权聂李迅陈晖郑燕峰赵秀荣

目录

1项目进度

  • 网上公示
  • 起草
  • 征求意见
  • 审查
  • 批准
  • 发布

2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20123-Q-607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2-10-11
全部代替标准
GB 19510.13-2007
中国标准分类号
K 74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140.99
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执行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3起草单位

4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1347-2-12:2010。

采标中文名称:灯控制装置 第2-12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直流或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5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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