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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面部防护 强光源(非激光)防护镜 第1部分:技术要求

Eye and face protection — Intense light sources (non-laser) protector — Part 1: Technical requirements

国家标准计划 制订 推荐性

国家标准计划《眼面部防护 强光源(非激光)防护镜 第1部分:技术要求》由TC112(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太仓市锐杰实验仪器制造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商景林郭德华童遂放龙显淼孙彩英毛志康

目录

1项目进度

  • 网上公示
  • 起草
  • 征求意见
  • 审查
  • 批准
  • 发布

2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30141-T-450
制修订
制订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3-08-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c73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40.99
归口单位
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3起草单位

4采标情况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12609-1:2013。

采标中文名称:人和动物美容医疗用强光源防护镜 第1部分:产品要求。

5投票情况

投票日期
2017-08-01~2017-08-31
通过率
9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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