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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唇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Diagnostic criteria and principles of management of lip dermatitis induced by cosmetic

国家标准计划 制订 强制性

国家标准计划《化妆品唇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由46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皮肤病性病医院解放军空军总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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