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fety of laser products—Part 9: Compilation of maximum permissible exposure to incoherent optical radiation
国家标准《激光产品的安全 第9部分:非相干光辐射最大允许照射量》由TC284(全国光辐射安全和激光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光电技术研究所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所 、杭州浙大三色仪器有限公司 、国家激光器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卢永红 、吴爱平 、李嘉伦 、戚燕 、牟同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