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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3部分:镁冶炼企业

国家标准 推荐性 现行

国家标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3部分:镁冶炼企业》由TC548(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清华大学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人 郭慧婷佟庆刘滨林翎陈亮邵朱强王华丽鲁传一陈健华孙亮鲍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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