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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电测量设备 特殊要求 第2部分:静止式谐波有功电能表

Electricity metering equipment (a.c.) -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 Part 2: Static harmonic meters for active energy

国家标准 推荐性 现行

国家标准《交流电测量设备 特殊要求 第2部分:静止式谐波有功电能表》由TC104(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04SC1(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能测量和负荷控制设备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宁波伟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电工仪表研究所南京供电公司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正泰仪器仪表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黑龙江省电力科学研究院广东电网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华立仪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陈克昌王爱吉王磊陈波雷惠博刘得新等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3-10-10
  • 执行于2014-04-15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GB/T 17215.302-2013
发布日期
2013-10-10
实施日期
2014-04-15
中国标准分类号
N22
国际标准分类号
17.220.20
归口单位
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3起草单位

4起草人

5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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