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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2部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Electrical fire monitoring system―Part 2: Residual current electrical fire monitoring detectors

国家标准 强制性 现行

国家标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2部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由TC113(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沈阳斯沃电器有限公司北京海博智恒电器防火科技有限公司沈阳申泰电器系统有限公司北京航天常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华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丁宏军杨波康卫东张颖琮仝瑞涛孙珍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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