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fety requirements for industrial automation products―Part 10: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recording instrument
国家标准《工业自动化产品安全要求 第10部分: 记录仪表的安全要求》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中控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 、横河电机(北京)研发中心 、福建顺昌虹润精密仪器有限公司 、杭州盟控仪表技术有限公司等 。
主要起草人 丁云 、段钢 、陈志杨 、王凯 、王亚卡 、冯冬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