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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式机械作业防振要求

Requirements for vibration hazards reduction ofhand-held machines at the workplace

国家标准 推荐性 现行

国家标准《手持式机械作业防振要求》由450(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归口上报,TC288SC7(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尘防毒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吉林省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00-01-05
  • 执行于2000-06-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GB/T 17958-2000
发布日期
2000-01-05
实施日期
2000-06-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C71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160
归口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执行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主管部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3起草单位

4起草人

5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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